校属各单位:
为加强教育督导研究,总结交流经验,探索理论指导实践,促进教育督导队伍业务水平整体提升,根据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第四届教育督导典型案例及研究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学校启动征集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征文内容及要求
(一)典型案例
1.案例内容典型
来源于教育督导工作实践,聚焦于教育督导主责主业,体现督导发现问题、诊断问题、督促整改全过程的原创优秀案例。
(1)学校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督导典型做法和经验。
(2)学校学科专业教育教学督导典型做法和经验。
(3)其他开展督政、督学、评估监测工作的典型做法和经验。
2.案例要求
(1)案例充分体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,确保真实性、专业性、适用性,突出实践性、生动性、原创性、启发性,文字精炼、表现力强。每个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。
(2)案例结构包括案例背景、案例描述、案例反思三个基本部分。
(3)案例评选范围:2021年9月1日—2022年8月31日撰写或已公开发表的案例。不在这个时间段的案例不得参评;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案例不再参评;已公开发表的案例,应提供刊物封面、目录、案例扫描件。
(4)每篇案例作者不超过2名,排名第一的作者限参与1篇案例,排名第二的作者参与案例不超过2篇。
(二)研究论文
1.论文内容
聚集于教育督导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理性思辨,对教育督导理论应用、实践工作等进行总结、提炼和升华的督导研究论文。
(1)教育督导理论应用与创新,中外教育督导制度综述与比较,教育督导督政、督学、评估监测的理论与实践,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,教育督导与教育治理、教育管理,教育督导信息化,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监测等方面的研究。
(2)督政、督学、评估监测等其他教育督导研究。
2.论文要求
(1)注重论文思想性、理论性、学术性、实践性等方面的统一,突出论文的创新性、应用性、指导性,格式规范、文字精炼,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。
(2)论文应针对某一个(类)问题或现象进行深入分析,文章结构包括论点、论据、论证三个基本要素,论点鲜明、论据充分,论证思路清晰、方法科学、真实有效。
(3)论文评选范围:2021年9月1日—2022年8月31日撰写或已公开发表的论文。不在这个时间段的论文不得参评;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论文不再参评;已公开发表的论文,应提供刊物封面、目录、文章扫描件。
(4)每篇论文作者不超过2名,排名第一的作者限参与1篇论文,排名第二的作者参与论文不超过2篇。
二、征文程序
(一)单位推荐。校属各单位结合教育督导工作实际,组织教师按照征文要求撰写典型案例和研究论文,重复率(查重网站为https://www.vpcs.com/,进入网站选“维普编辑部版”)低于30%,择优推荐。
(二)形式审查。教务处对推荐的案例和论文进行形式审查。
(三)专家评审。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形式审查通过的案例和论文进行评审。
(四)学校推荐。学校按照专家意见,向市教委择优推荐4项(案例和论文比例不限)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坚持原创。遵守学术道德规范,不抄袭、不弄虚作假。已公开发表或收录的教育督导案例及论文不需查重,但须在案例或论文的显著位置注明“刊载于......报刊/杂志......期”。
(二)严格把关。一般性工作计划、安排、总结,工作汇报、课题/项目研究报告,领导讲话稿,课例、教案,著作、教材、文集、汇编,译文、记叙文、诗歌、散文等不得参评。已参评过的案例和论文不得参评。与教育督导评估、监测评价等不直接相关的案例、论文,以及课程教学方案计划、教案学案、教育教学故事案例、各种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介绍、讲话稿、政策文件等,不得参评。不接受个人申报。
四、其他
参评案例、论文按《教育督导典型案例及研究论文基本格式》(见附件2),连同学术查重检测报告单、教育督导典型案例或研究论文汇总表(附件1)以及其他有关材料,分类建立文件夹,统一以单位名称为文件名,压缩后于2022年8月19日前发送至邮箱jwcyangmin@cqcvc.edu.cn。
联系人及电话:马丹妮,15095963299。
附件:1.教育督导典型案例及研究论文汇总表附件1.docx
2.教育督导典型案例及研究论文基本格式附件2.docx
教务处(质量管理中心)
2022年7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