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(部):
为掌握学院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情况,查找问题,总结经验,提升学院教育教学水平,学院教学工作部决定于第11-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
1.教学资料完善情况(含教案、进度表、实训指导书、课标等);
2.各专业教学计划、课程标准(教学大纲)执行情况,课程教学进度、过程考核情况;
3.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。重点检查教研室活动形式,活动次数以及教师参与情况;
4.听课制度执行情况;重点检查各教学系(部)教师深入课堂听课是否达到学院规定次数,并有完善的听课记录。
5.实践课开展情况;重点检查课内实践、实训环节、顶岗实习的开设情况以及实践教学改革情况;
6.学生学习成效情况;重点检查学生作业(作品)完成质量,要求每名任课教师提供一个班的作业本(作品集);平时学业水平测试情况,实习(实验)指导书完成质量。
7.16级顶岗实习学生资料检查;重点检查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要求的如下资料:实习协议、实习计划、安全责任书、毕业设计指导相关资料。
二、工作安排
(一)自查阶段
第10周(11月5日-11月9日)各系(部)组织教师开展自查工作,认真分析和总结存在问题,提出解决措施,提炼教学及管理工作亮点,并撰写期中检查自查报告提交质量管理中心。
(二)抽查复核阶段
第11周质量管理中心组织工作人员结合各系(部)提交的教学资料进行复核检查。
三、具体要求
(一)精心组织,工作细致
各系务必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,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尽快收齐任课教师各项教学资料、听课笔记及教研室相关工作材料,积极思考教育教学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不足,自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应该有相应的解决方案。
(二)严格要求,及时整改
各系对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,对于问题严重的教风、学风问题必须找相应的教师谈话。
(三)总结经验,凝练成果
各系要通过教学检查总结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经验,尽可能形成值得推广的教学成果。
质量管理中心
2017年10月31日